「和旺聯合實業」前董事長劉永祥(左)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和旺聯合實業前任董事長劉永祥,涉嫌利用土地買賣、偽造董事會記錄,掏空公司50億元,另涉與股市作手和金主陳聰明等人合謀,2年內炒作和旺股票,使股價從每股18元飆漲到70餘元,再逢高出脫持股坑殺散戶,獲利上億元。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,判劉10年6月有期徒刑,本案可上訴。劉前年5月到案被羈押,一再請求交保,但多名和旺債權人連署希望跟劉男當面洽談善後方式,高院認為劉先前曾藏居飯店或頻繁出國躲債,但去年2月已向澳門政府申請註銷澳門居民身分,若以加重保釋金方式搭配定時報到手段,應可防止劉男逃亡,因此於去年底裁定劉男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,但劉卻繳不出錢來。去年底開庭辯論時,法官准許其中3000萬元,由劉找2位友人以房產各擔保1500萬元取代,並語重心長提醒劉男:「你可以辜負天下人,卻不可辜負這兩人!」劉男當庭和妻子雙手合十,向2位保人鞠躬致謝,並發誓「絕對不會辜負!」劉終於具保出監。劉永祥被控疑在澳門賭博欠下數億元鉅額賭債,利用擔任董事長職務,指示員工領用公司空白支票簿,開立和旺公司7億餘元支票作為個人債務擔保。另假借投資塞班島的酒店,掏空和旺公司資金,並以不實土地交易價格,向銀行詐貸,又以不符合營業常規的手法出售土地虛增30億元營收,嚴重損害公司權益。和旺聯合實業前任董事長劉永祥涉嫌掏空公司資產,並與股市作手合謀炒作和旺股票,再逢高出脫持股坑殺散戶,台灣高等法院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劉10年6月。記者蘇位榮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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